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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主要污染物及危害
  典 型 案 例
 
住新房流产 少妇告赢装修商
  房子新装修后,因甲醛浓度超标,导致女主人流产,房主夫妇将装修商告上法庭。日前,佛山首例室内装修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审结,禅城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装修商对原告室内装修材料予以拆除;一次性返还原稿装修费用1.9万元;支付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检测费、租房费8791.85元,并支付原告2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入住新居,胎儿流产

  原告谭某、苏某夫妇是佛山禅城区人。2002年6月初,他们因准备结婚,委托被告姚某对其位于祖庙路的住房进行装修,由姚某包工包料。同年7月底工程完工后,他们将房内窗户打开通风一个多月。同年9月中旬,两原告结婚并入住该装修房。入住不久,他们感觉难以入睡、头痛、疲劳,室内空气刺鼻等。
  
  同年10月15日,女房主苏某到佛山妇幼保健院就诊后,证实怀孕,但肚子痛可能与甲醛有关。同年11月26日,经B超检查,诊断胎儿未见胎芽。12月1日,胎儿流产。苏某遵医嘱在家修养15日,至此原告一家被迫另行祖房居住。

  新居甲醛超标,少妇起诉装修商

  经广州某测试中心检测,原告居住的新房客厅、主卧室空气中甲醛浓度均超标。2003年6月16日,原告将姚某起诉至禅城区法院,请求赔偿已付的装修费、拆除施工费、医疗费、误工费、检测费、祖房费等2.6万多元(后又追加重新检测费用3100元);并索赔精神损失费6万元。佛山市禅城区法院受理了这起因家居装修引起的室内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8月4日,该案首次开庭。
  
  但是,由于被告对原告出示的检测报告能否作为证据的权威性和真实性提出质疑,禅城区法院重新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原稿的室内环境进行重新测定。经过采样检测,9月19日,该检测中心做出新的检测报告:原告居室大厅和大房的TOVC超标;全部采样点的游离甲醛超标。根据相关条款,该监测中心判定该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来源作了分析,初步怀疑污染源为:木夹板吊顶、现场开料制作的家具、木地板、墙面涂料中的107胶。
  
  法院判决原告胜诉

  2003年11月3日,该案再次开庭。法庭出示了第二份检测报告。原告结合相关证据,认为被告使用不合格装修材料,造成原告住房内空气甲醛浓度严重超标,不但给他们带来物质上的损害,还导致生活不适、胎儿流产的严重后果,给他们原本甜蜜、幸福的新婚生活带来极大的痛苦和伤害,并对他们今后生育蒙上阴影,造成生理上的障碍和心理上的恐慌,被告对此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而被告装修商再三重申其购买的装修材料均是通过国家检验的合格产品,室内环境污染是原告没有进行必要的通风导致的,自己对此并无过错。被告还称,原告流产有身体素质等多种因素有关,原稿出示的B超报告单和流产病历不能证明流产就是由装修污染造成的。
  
  禅城区法院根据多次调查取证后,最后做出一审判决:被告装修商对原告室内装修材料予以拆除;一次性返还原稿装修费用1.9万元;支付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检测费、租房费8791.85元,并支付原告2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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